千里递信表感谢 法律援助暖人心
近日,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一封来自一千四百余公里之外的感谢信,受援人在信中表达了对中心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律师由衷的感激之情。
2022年3月2日,罗某因其父与单位产生劳动纠纷通过劳动仲裁主张权益,向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由法援律师帮助其解决与单位间的纠纷。
在准备相关申请材料的过程中,罗某因疫情原因,被居家隔离14天。2022年3月18日,罗某解除居家隔离后致电区法律援助中心要求预约现场办理业务,考虑到罗某已怀有八个多月的身孕,第二天还要返回老家,中心经过讨论,在查验随申码、行程码及核酸阴性证明,并核对提供的申请材料后,当场受理了申请。同时提醒罗某离沪后一定要保持手机畅通,便于法援律师与其联系。
受理案件后,中心第一时间组织集体讨论,完成案件指派,并联系上海明识律师事务所叶丹平律师。叶律师接受指派后,第一时间与罗某进行电话联系,向罗某详细了解其父情况。经了解,罗父在职期间突发脑溢血,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罗父治疗的相关费用均由自己承担,但所有在沪治疗的医疗费用发票原件都无法提供。
叶律师根据案情分析建议罗某可为其父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由于罗某此时已回广州待产,无法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叶律师经与罗某沟通,以快递形式将相关手续寄送至罗某处,由罗某签署后,再以快递形式将所有委托手续及案件相关材料寄送至律师处。而由于罗某无法提供在沪治疗的医药费用发票原件,叶律师在完成委托手续后,便多次前往相关医院,为罗某调取了所有在沪治疗的病史材料和医药费发票。随后,叶律师根据案件材料为罗某拟写了劳动仲裁申请书,并于解除疫情封控管理后,为罗某递交了相关劳动仲裁申请材料。
2022年6月16日,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了此案。由于罗某此时处于哺乳期,无法到庭参加庭审,叶律师根据委托代表其到庭全程参与庭审。庭审中,由于单位递交了证据材料,证明受援人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否认与受援人存在劳动关系,使庭审一度陷入僵局。
考虑到罗某家庭比较困难,为帮助罗某及其家人尽快实现诉求,叶律师在征得罗某同意后,主动与对方律师进行联系,站在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多次进行沟通协调,最终说服单位进行调解,由单位向罗父一次性支付医疗费45000元,并签订调解协议。收到调解协议后,罗某及其家人均表示对该结果非常满意,并向叶律师表示了感谢。
疫情期间,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多措并举,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新变化,新挑战。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确保法律援助工作不停摆,使受援人的法律援助需求得以及时实现,帮助受援人更快、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