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公益法律服务团持续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复市
“企业复工前后,如何计发员工工资”“疫情期间企业减免税费的相关规定”“员工隔离期间,该如何支付工资”“企业复工的条件”“企业拿到复工审批后部分员工到不了岗,企业无法生产经营怎么办”?
这是嘉定区中小企业专项公益法律服务团自2020年2月13日成立以来接受企业咨询较多的几个问题,服务团及时帮助企业解答困惑、解除忧虑。
当前,企业又进入复工复产复市的重要时期,服务团积极发挥全团成员单位强大的法律专业和各服务平台的优势,不断拓宽服务范围、细化服务内容,持续为有需求的企业提供及时、高效、便捷、优质的公益法律服务,给企业送去温暖、助企业渡过寒冬。
成员单位一:律师事务所
自公益法律服务团成立以来至3月底,8家成员律所(含1家公益服务中心)全天候、全时段为企业提供各类法律服务103人次,其中电话咨询77人次,窗口接待26人次,咨询内容主要涉及疫情期间劳动报酬及劳动合同等纠纷。
提供服务范围:
1.深入企业全面了解企业困难和问题,依法审慎提出法律意见,针对复工复产复市企业普遍关心的金融、减费降税、社会保险延期缴纳等政策举措,从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实务指引等方面加强宣讲解读,回应企业需求。
2.为在此次疫情中受到巨大冲击和为抗击疫情作出重大贡献的六类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完善其风险防控能力,并帮助其应对疫情造成的各类法律风险。
3.针对中小企业在经营、管理、合同履行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从专业角度提出应对措施或合理化建议,并对其在疫情过后遇到的经营困境和法律难题,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成员单位二: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
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肩负着公益法律服务团各项业务的组织协调和运行管理,并承担着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管理和上海法网线上、线中、线下法律服务工作。截至3月底,共接答涉疫法律援助有关的咨询电话193人次,受理法律援助申请11起;12348热线共接答法律咨询电话2254人次,咨询内容主要涉及劳动用工、合同纠纷、土地房产、家庭纠纷等方面。
本市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俞某来电咨询,称其公司系涉及民生保障的销售行业,因疫情防控的原因,2月份处于延迟复工期间,公司安排了一部分员工在家办公、一部分员工停工休息,近日准备发放2月份工资,问应该按什么标准发放?
根据俞某的描述,“12348”热线值班律师解答疑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1月26日《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延长春节假期至2月2日;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2020年1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又下发《关于延迟本市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要求本市区域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市人社局在2020年1月28日对延长春节假期和延迟复工期的工资计算方式予以明确,这一段时间属于休息日,对于休息的职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对于承担保障等任务上班的企业职工,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企业在2月10起的延迟复工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可以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成员单位三:嘉定区人民调解中心
截至3月底,基层各街镇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168件,成功168件,涉及金额10.82万元;区级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88件,成功58件,涉及金额206万元,为维护社会稳定、抗击新冠疫情作出积极贡献。
如区劳调委通过微信调解化纠纷的一件案例:劳动者李某过年前回了安徽老家,因当地交通管制无法返沪,其代理律师年后虽然从外省返回,但也被居家医学观察14天无法出门。公司负责人春节期间倒是没有出沪,但是调解缺了一方当事人还怎么进行呢?区劳调委工作室调解员在春节后上班首日,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建立了微信群,通过微信隔空对话,排摸了双方当事人的状况,经过调解员几日的微信调解,双方化解了之前的恩怨,互谅互让,自愿达成一致,并约定等居家隔离观察期结束后前来办理出具法律文书的相关手续。2月26日下午,调解员按照防疫工作要求,检查了双方当事人的随申码,并进行现场体温检测,排除了双方当事人的疫情隐患后进入调解室出具了调解书。就此,一起因工伤赔偿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在疫情之下的特殊时期,通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终于圆满化解。
成员单位四:嘉定公证处
截至3月底,嘉定公证处共接答电话咨询1619人次,受理582件公证;其中涉及到企业的公证有证据保全、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声明书、证书/执照等公证事项。公证处为涉疫企业开通了一条绿色通道,开设服务专窗,由服务企业经验丰富的公证员负责,实行首问负责制,优先受理;落实对涉疫企业等群体减免公证费等优惠政策,切实兑现公证行业对社会的承诺;积极为企业预防和化解因受疫情影响而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
如嘉定公证处办理不可抗力公证事项的咨询案例:近日,嘉定公证处接到本市某公司办理不可抗力公证事项的咨询。据了解,该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租赁业务,为扩大经营,在年前和国外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并已支付合同约定的部分货款。但由于突发疫情导致租赁业务减少、公司资金紧张,难以如约向对方支付剩余购车款,故想要办理不可抗力公证,以此向对方主张因不可抗力而要求延迟支付购车款。公证员在告知可以为其依法出具相关不可抗力公证书的同时,建议该公司可以打出一套公证组合拳,将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比如:公司给国外公司出具声明书公证,说明国内的情形;对于政府部门、机构在网上发布的公告及交通运输部门相关延运、延飞、取消、停运等通知,公司可以申办保全证据类公证。公证员进一步提示公司相关风险,若合同一方的主要义务是“金钱债务”,则可能不适用不可抗力条款来免责,但在疫情和难关面前,作为企业,可以从公司经营萎缩、市场萧条等方面找证据,争取援引情势变更原则的相关规定,通过协商采取酌情减免部分费用或分期付款等方式分散资金压力或者延长履约期限,且由于上述合同系国际贸易合同,公司还可以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寻求帮助和支持。
疫情的风雨之中,不少企业生产经营举步维艰,疫情渐暖企业全面有序复工复产复市需要多方的支持和帮助。嘉定区公益法律服务团将继续伸出援助之手为民服务、为民解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