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五大举措”建设法治乡村,提升基层善治水平
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的意见》。为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及市司法局等关于法治乡村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的相关精神和工作要求,上海市嘉定区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由区法宣办、区司法局牵头组织实施,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中,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加强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着力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程度和基层善治水平,通过强化顶层制度设计、防控疫情守土尽责、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夯实基层法治力量等“五大举措”的实施与推进,真正让基层群众享受普惠法治,切实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强化顶层制度设计 细化法治乡村建设目标
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法宣办、区法院、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地区办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嘉定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嘉法宣办〔2019〕16号),将法治乡村建设目标细化成6大类14项。
二、防控疫情守土尽责 建立群防群控的防疫格局
积极发挥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在依法防控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在依法治理的基础上精细管理,有效建立群防群治的防控大格局。
三、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结合村居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宣传内容,建立信息联络、工作报告等制度,有计划地开展普法宣传。
繁荣发展村居法治文化。发挥“嘉定法宝”、“嘉定德宝”品牌作用,深入推进宪法法律进村居,繁荣发展村居法治文化,开展“尊法光荣示范户”评选活动,深入推进村居普法依法治理。开展嘉定法宝百姓艺术团法治文艺基层巡演,打造法治原创沪剧小戏《退休打工要懂法》,在全区12个街镇开展基层文化法治巡演活动,历时8个月,覆盖人数88327人。
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对已获得“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村定期进行复核,建立重点培育库,开展第一批“嘉定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 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建成线下、线中、线上“三位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延伸到居民楼组、农村宅基,加强村居专业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资源供给,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标准化、精细化、便捷化,努力为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五、夯实基层法治力量 健全司法所标准化建设
下发推进司法所标准化建设的通知, 严格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贯彻实施司法所地方标准。对群众法治需求进行排查梳理,统筹推进村居法治建设的合力。
加大村居委员会人员的学法普法力度。将法治教育培训纳入居村委员会培训计划,健全完善村委会、居委会、村民小组、居民小组民主协商议事制度,依法组织村民、居民就辖区公共事务、民生问题开展民主协商,真正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