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4-00000001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12日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关键词:

2023年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以下简称区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从“上海嘉定”政府门户网站司法频道(www.jiading.gov.cn/sifa)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办公室(地址:嘉定区塔城东路400号,邮编:201822联系电话021-39178748)。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司法局通过“上海嘉定”政府门户网站司法频道发布政务动态类信息107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公开财政资金信息8条、政府文件11条、人事任免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通过“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微信订阅号发布信息458条;通过“嘉定法宝”微信服务号发布信息251条;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网络和现场接待等方式,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服务。做好不定期的“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工作同步修订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1.主动公开文件类政府信息

制发行政公文10且同步做好网上备案,其中公文主动公开10主动公开文件均已在“上海嘉定”政府门户网站司法频道公开,并报送区档案馆、区图书馆,方便群众及时查阅。

2.主动公开单位基本信息

“上海嘉定”政府门户网站司法频道主动公开部门领导、机构职责、内设机构、工作分工和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维护更新相关内容。

3.主动公开行政权力相关信息

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以及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服务指南建设,及时调整办事指南等内容。实施2件行政处罚,无行政强制,均在法律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上海司法行政)公开。

4.主动公开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信息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不断加强“一网通办”日常运行管控。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相关办理结果已在上海市门户网站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专栏公开。2023年,实施行政许可185件,办理结果法律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上海司法行政)“上海嘉定”政府门户网站司法频道公开。

5.主动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性资金信息

通过上海嘉定”政府门户网站司法频道信息公开栏目,公开发布2023年预算信息和2022年决算信息。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已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政府集中采购涉及19个项目,采购总金额211.95万元。

6.主动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规范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的主体、内容、程序和方式,除基于社会稳定因素不予公开外,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答复均已主动公开全年公开政协提案办理答复2、人大提案办理答复2条

7.主动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1)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网络坚持围绕社会热点开展法律解读,围绕司法行政和民生关注进行法治传播。依托现有的“嘉定法宝”微信服务号“滴滴律师”(“掌上的法律顾问”)栏目,由专业律师实时在线免费解答各类咨询累计7918。实体窗口接待咨询6095人次;“12348”法律咨询专线接答20789人次。

2)做好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回应社会热点,公众号上线民法典漫画图文解读、视频解读、直播访谈等、更有“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走进学校和企业,深入群众开展解读,多样形式解读发布在“嘉定法宝”微信服务号、“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微信订阅号以及“上海嘉定”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

3)动态调整与群众办事服务相关的政务信息。通过“上海嘉定”政府门户网站司法频道发布政务公告6条、司法服务信息9条,主要涉及公证员信息、各调解委员会信息、律师事务所信息和驻派基层司法所信息等内容。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据《条例》规定,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规范受理、及时处理、认真答复。

1.申请情况

区司法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网络申请3件。其中,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1件,咨询1件,属于行政执法案卷1件。

2.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3.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举报申诉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制定发布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更新全领域和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目录对应信息。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公文属性动态调整、信息发布协调等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对本机关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及时予以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经认定可以主动公开的,及时主动公开。围绕“法治+”微课堂等系列主题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应上网、尽上网”的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正确有效。对照“上海嘉定”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更新维护责任一览表,及时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继续充分运用线上“嘉定法宝”微信服务号和“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微信订阅号两大新媒体优势,抓好线下的嘉定宪法广场、嘉定法宝体验中心等两个宣传阵地的定期维护工作,积极推进决策事项公开。组织的“新年首个工作日学法”宣讲活动通过线下和线上形式为全区送上一堂精彩的法治课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加强组织保障。我局明确分管局领导,政务公开部门设在局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协调、处理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机关各科室、司法所及事业单位同时确定至少一名对口人员,配合局办公室开展工作,从体制上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落实。局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开展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培训,不断加强工作能力建设。

2.积极配合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一方面由第三方测评机构定期对“上海嘉定”政府门户网站“司法频道”以及 “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等微信订阅号开展普查,普查内容主要涉及栏目内容更新频次、信息纠错情况等方面,区司法局第一时间做好相应的平台信息维护整改工作;另一方面积极配合政务公开年终考核工作,对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分报告以及考核结果中反馈的薄弱点与不足处进行查缺补漏、归纳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本单位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如在政策解读方面,有待进一步丰富形式内容;在公众参与方面,有待进一步畅通社会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渠道下一步将着重从以下两方面入手推进工作

一是抓好线上和线下政策解读。继续依托线上政策解读主阵地,发布更多适配社会、民众需求胃口的政策解读宣传信息。4.8法宝服务日、民法典宣传月“八五”普法行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活动时间节点,进一步推动宪法及民法典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公共空间,继续开展嘉定法宝百姓艺术团巡演,让法治相关政策、法治文化更多“走出去”惠及社会群众。二是将充分依托政府开放活动,畅通社会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的渠道,以嘉定法宝体验中心、区社区矫正中心等为载体,集中展示政务服务的提升与改变,让群众在体验、互动过程中感受到“惠民”公共法律服务服务,提升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持续做好创新性工作宣传推广。通过打造“嘉定法宝”品牌,采取一系列的创新信息公开方式,线上通过微信服务号等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政务信息,解读社会热点中的法律问题。线下继续完善体验中心,集中展示政务信息和政务服务;组建法治宣传队伍,将法治宣传送到群众家门口,切实拓宽解读回应渠道,提高解读回应实效,做到为群众提供便利。

2023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23年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