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00001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2年01月05日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关键词: |
2021年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以下简称区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从“上海嘉定”政府门户网站司法频道(www.jiading.gov.cn/sifa)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办公室(地址:嘉定区塔城东路400号,邮编:201822,联系电话:021-39178748)。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区司法局通过“上海嘉定”政府门户网站司法频道发布政务动态类信息159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公开财政资金信息8条、政府文件17条、人事任免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通过“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微信订阅号发布信息407条;通过“嘉定法宝”微信服务号发布信息232条;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网络和现场接待等方式,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服务。
1.主动公开文件类政府信息
制发行政公文52件且同步做好网上备案,其中公文主动公开17件。主动公开文件均已在“上海嘉定”政府门户网站司法频道公开,并报送区档案馆、区图书馆,方便群众及时查阅。
2.主动公开单位基本信息
在“上海嘉定”政府门户网站司法频道中主动公开部门领导、机构职责、内设机构、工作分工和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维护更新相关内容。
3.主动公开行政权力相关信息
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以及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服务指南建设,及时调整办事指南等内容。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在上海市门户网站行政权力专栏公开,涉及87项行政处罚和4项行政强制。2021年,实施3件行政处罚,无行政强制,均在法律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上海司法行政)公开。
4.主动公开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信息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不断加强“一网通办”日常运行管控。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相关办理结果已在上海市门户网站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专栏公开,涉及6项行政许可和304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021年,实施行政许可162件,实施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5644件,办理结果在法律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上海司法行政)、“上海嘉定”政府门户网站司法频道、智慧公证一体化办理平台公开。
5.主动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性资金信息
通过“上海嘉定”政府门户网站司法频道信息公开栏目,公开发布2021年预算信息、2020年决算信息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已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2021年,区司法局政府集中采购涉及15个项目,采购总金额34万元。
6.主动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规范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的主体、内容、程序和方式,除基于社会稳定因素不予公开外,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答复均已主动公开。全年公开政协提案办理答复5条。
7.主动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1)全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网络。坚持围绕社会热点开展法律解读,围绕司法行政和民生关注进行法治传播。依托现有的“嘉定法宝”微信服务号“滴滴律师”(“掌上的法律顾问”)栏目,由专业律师实时在线免费解答各类咨询累计806条。实体窗口接待咨询5341人次;“12348”法律咨询专线接答10076人次。
(2)做好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回应社会热点,既有线上的视频解读、图文解读、脱口秀解读,又有线中的台电解读、乡音解读、咨询解读,还有线下精彩纷呈的各类活动解读,民法典、法条、法治惠民信息等政策宣传解读形式更接地气、更具活力。如区法宣办、区司法局、区总工会联合制作《民法典与我》系列微视频,以优化营商、知识产权等6个关键词宣传解读民法典;通过图文、视频、动漫等多元化解读方式,有针对性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民法典,引导新成路司法所推送“新新说法”普法手偶剧《熊孩子充值需注意》《人人都有受教育权》《对校园欺凌say“no”》《离婚冷静期》《预防家庭虐待》《头顶上的安全》《文明养犬——合理维权》等民法典系列视频、菊园司法所推出普法相声戏说法典——退役军人保障法,且相关文字、动漫解读均对应分别发布在“嘉定法宝”微信服务号、“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微信订阅号以及“上海嘉定”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
(3)动态调整与群众办事服务相关的政务信息。通过“上海嘉定”政府门户网站司法频道发布政务公告15条、司法服务信息8条,主要涉及公众开放日,更新公证员信息、各调解委员会信息、律师事务所信息和驻派基层司法所信息等内容。司法服务信息中新增司法鉴定所基本信息、行政复议办事指南和行政复议决定书分别放置在司法鉴定、行政复议板块。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据《条例》规定,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规范受理、及时处理、认真答复。
1.申请情况
2021年,区司法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网络申请1件。其中,申请内容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0件,其他处理0件。
2.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3.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举报申诉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规范发文和信息工作管理。2021年,区司法局依据《条例》《规定》等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公文属性动态调整、信息发布协调等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2.动态调整机制。对本机关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及时予以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经认定可以主动公开的,及时主动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应上网、尽上网”的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正确有效。对照“上海嘉定”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更新维护责任一览表,及时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继续充分运用“嘉定法宝”微信服务号和“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微信订阅号两大新媒体优势,积极推进决策事项公开,发布关于开展“我为嘉定‘八五’普法规划建言献策”活动的公告等链接。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加强组织保障。我局明确分管局领导,政务公开部门设在局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协调、处理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机关各科室、司法所及事业单位同时确定至少一名对口人员,配合局办公室开展工作,从体制上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落实。局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报告,不断加强工作能力建设。
2.积极配合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一方面由第三方测评机构定期对“上海嘉定”政府门户网站“司法频道”以及 “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等微信订阅号开展普查,普查内容主要涉及栏目内容更新频次、信息纠错情况等方面,区司法局第一时间做好相应的平台信息维护整改工作;另一方面积极配合政务公开年终考核工作,对考核结果中反馈的薄弱点与不足处进行归纳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6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本单位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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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如有待进一步丰富公开途径和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政府开放日活动内容;有待进一步全面发布重大决策事项相关信息等。下一步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推进工作。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重点举措、持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政务公开,注重从公众的视角去谋划、审视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二是继续开展好嘉定法宝体验中心主题活动,开展更多企业市民关注度高、形式新颖的专场活动;挖掘区社区矫正中心等载体,适时开展家属学校暨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扩充社区矫正对象家属与司法行政工作沟通交流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1年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