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0-00009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1月22日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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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2 浏览次数: 【字体:


 

 

2019年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方式:021-39178748)。

(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19年,区司法局贯彻执行《条例》和《规定》要求,认真落实《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嘉府发〔2019〕14号),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设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区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局办公室为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监督等日常管理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司法所、区法律援助中心、嘉定公证处按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本科室(部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分类整理、核实核对以及报送和更新工作,协助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事项。单位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汇报,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有序。

二是优化制度保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制定《嘉定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试行)》,明确基本原则、组织领导、工作范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程序等内容,并纳入局综合管理制度汇编,确保制度执行有力。

三是提升业务能力。区司法局积极参加区政府、市司法局开展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领会相关精神,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者的整体工作水平。今年因办公室人员调整,期间,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衔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工作整体进度不放缓,工作执行不脱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途径

2019年,区司法局通过上海嘉定司法频道发布各类图片新闻94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条,公开财政资金信息14条、政府文件13条、人事任免14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通过“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微信订阅号发布信息396条;通过“嘉定法宝”微信服务号发布信息240条;通过电话、传真、信函和现场接待等方式,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服务;通过区图书馆、区档案馆,提供各类信息查阅服务。

2.主动公开内容

(1)文件类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做好司法频道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在上海嘉定司法频道主动公开公文28件。

(2)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针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通过上海嘉定司法频道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发布2019年区司法局(汇总)、区司法局、区法律援助中心预算公开(含三公)、2018年区司法局(汇总)、区司法局、区法律援助中心决算公开(含三公)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信息。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已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2019年,区司法局政府集中采购涉及25个项目,采购总金额1903889.66元。

(3)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以及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服务指南建设,及时调整办事指南等内容。2019年,梳理修订49个行政权力事项的办事指南。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相关办理结果已在嘉定区一网通办网站公开发布。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已在嘉定区一网通办网站公开发布。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4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已在法律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上海司法行政)公开发布。

(4)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一是加强政策解读等政府信息公开。2019年,区司法局在上海嘉定司法频道司法服务栏目公开发布政务通知公告11条,司法服务信息8条,主要涉及公众开放日、公证员信息、律师事务所信息和驻派基层司法所信息等内容。二是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线上咨询、交流平台。“嘉定法宝”微信服务号突出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主打“滴滴律师”(“掌上的法律顾问”)共有83名专业律师实时在线免费解答咨询累计5469条,目前关注用户7.6万人。三是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结果。按照规范格式要求,信息公开政协提案办理答复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申请情况

2019年,区司法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1件,信函申请1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均已主动公开,且全部及时、规范答复。

2.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区司法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应上网、尽上网”的原则,通过政务网站上海嘉定司法频道集中公开,今年应机构改革形势,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动态调整。第一时间更新调整政务网站上机构职责、内设机构、工作分工等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正确有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新媒体建设,充分运用“嘉定法宝”微信服务号和“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微信订阅号两大新媒体优势,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影响度,密切与民众互动交流,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实现政府信息交互共享。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监管。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有关规定要求,切实履行对网站、平台的监管责任,及时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制定《嘉定区司法局保密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对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法制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制审查工作,严格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加强涉密人员、涉密载体、涉密资料的日常管理,在严把审批程序关口的同时,做好政府信息和公务网的安全管理。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制定《嘉定区司法局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实施细则》《嘉定区司法局公文处理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局办公室和机关各科室部门的工作职责,以及信息报送、保密审查、信息发布、信息更新等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由局办公室牵头,对照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整体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将局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考核情况纳入对科室、司法所年度成效性考核指标,其中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报送的年度量化指标任务并录用情况排名年度末位的,涉及相关人员不得参加当年度的局系统评先推优;对新闻宣传报送的月度量化指标任务未达标并录用情况连续2次(连续6个月)排名末位的科室(部门)、基层司法所负责人,由新闻宣传信息分管局领导约谈。

四是积极配合第三方测评。一方面由第三方测评机构每季度对政府网站进行普查,普查内容主要涉及对门户网站“司法频道”的栏目内容更新频次、信息纠错情况等方面;另一方面为加强行政机关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由区政府牵头与区网宣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区档案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对行政机关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年终考核。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举报申诉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7

0

4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5

1903889.66

 

 

 

三、本单位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2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如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率。2020年,将严格遵照上级要求,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着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发展。

一是要增强责任意识。抓好教育培训,在丰富业务知识上下功夫,同时要加大业务知识宣传和贯彻力度。抓好工作推进,在提高业务能力上下功夫,通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化水平。

二是要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新媒体平台,有效发挥宣传优势,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展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亮点。 

三是要强化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管理体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预警和防御能力。结合第三方专业机构监测评估机制,即知即改和完善优化相关事项。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局综合制度汇编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管和自查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