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B4303000-2016-010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生效日期: 2016年11月16日 文 号: 嘉法宣办(2016)10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文件

嘉法宣办(2016)10号

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上海市嘉定区第28届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街镇党委宣传部、人大(人大工委)、法宣办,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法宣工作部门,各基层司法所:

2016年12月4日是第3个国家宪法日。11月28日至12月4日是上海市嘉定区第28届宪法宣传周,也是本区“七五”普法启动之后的第一个宪法宣传周。认真开展好第3个国家宪法日暨上海市嘉定区第28届宪法宣传周活动,既是本区“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明确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对于深化本区普法工作、推动法治嘉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组织好本区第28届宪法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城市·向宪法致敬!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

三、宣传重点

(一)大力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重点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党内法规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紧密结合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带头模范遵守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

(三)大力学习宣传与促进嘉定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嘉定建设为上海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现代化新型城市等重大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的成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嘉定“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大力学习宣传全国、本市和本区的“七五”普法规划和相关决议。结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启动,切实加强全国、本市和本区“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学习宣传,重点宣传嘉定区“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基本内容和特色亮点,增强全社会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努力为本区“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组织开展好上海市嘉定区第28届宪法宣传周活动是今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各街镇要将本届宪法宣传周作为“七五”普法开局之年面向社会集中展示“七五”普法新理念、新形象的重要大型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党员这个重点,抓紧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抓好组织实施。要广泛、充分地发动本系统、本地区的各个单位,调动、整合各类资源和阵地,确保每个单位至少开展一次宪法法律宣传活动。

(二)要创新方式,服务大局。创新方式方法,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市场、进军营的“法律九进”主题活动,努力将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传送到广大基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努力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为全面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要用好媒体,广泛宣传。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发挥大众媒体法治传播主渠道作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治节目,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例开展及时准确的法律解读,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各街镇要加强与相关媒体的沟通合作,积极运用媒体的二次传播作用扩大宪法宣传周各类活动的社会效应。同时,各单位还要动员本区各级各类微博、微信账号传播宪法法律知识、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发挥新媒体互动性强、参与度高的优势,扩大线下活动的受众面。

  请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各街镇于11月11日之前,填好宪法宣传周活动计划表(见附件),并发送至政务网区司法局法宣科或区法宣办邮箱(jdqfxb@126.com)。

联系人:陈红,电话、传真:60766948、39178719。

  特此通知。

 

2016宪法宣传周通知附件.doc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宣传部         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        上海市嘉定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嘉定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