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B4302000202501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年08月08日 文 号: 嘉司〔2025〕13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嘉司〔2025〕13号

嘉司〔2025〕13号

嘉定区司法局关于批转2024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08 浏览次数: 【字体:

嘉定区司法局(本级):

你单位报送的2024年度决算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嘉定区区本级部门决算批复暂行办法》及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经对你单位报送的决算进行审核,现批转如下:

一、核定你单位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517.17万元,本年支出合计4,517.17万元,年末结余结转0万元。

二、核定你单位2024年度财政拨款(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年收入合计4,517.17万元,本年支出合计4,51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5.40万元,项目支出1,431.77万元),年末结余结转0万元。

三、请你单位自我局批转决算之日起20日内,向社会公开。

四、请你单位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各个环节,对于各项收入支出及资产负债事项及时入账,规范会计核算,不断提高部门决算信息质量。

附件:2024年度单位决算批复表

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

20258月8

2024年度单位决算批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