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B43020002023008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生效日期: 2023年07月28日 文 号: 嘉司〔2023〕8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

嘉司〔2023〕8号

关于开展第一批嘉定区“无讼社区”创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司法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无讼社区”建设工作指导实施意见(试行)》和《2023年“嘉家安”平安嘉定建设十大实事项目》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一批嘉定区“无讼社区”创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与嘉定区2022年以来“无讼社区”创建活动成绩突出的建制村(社区),均可参加申报。

二、评选标准

(一)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建立标准化、规范化、集成化的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集成各类法律服务项目、提供多种公共法律服务产品。

(二)减少诉讼案件数量。辖区矛盾纠纷调处比例较上一年提升,诉讼案件减少。辖区内无因同一事项重复到区、市集访,无去市、进京越级访。对于“智慧调解”系统的解纷“一件事”和110联动案件能及时妥善处理。

(三)建设调解工作队伍。村居调解主任专职开展辖区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安排调解员、律师法律顾问和调解志愿者常驻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培养“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强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四)提高群众满意程度。调解过程中不发生民转刑案件,不发生因调解不力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法律服务人员被有责投诉的情况。

三、评选步骤

(一)申报。各司法所对于所在街镇符合申报条件的村(社区),经评估并征求街镇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信访办及公安派出所、派出法庭等部门意见后,择优申报1个。

(二)公示。对各司法所推荐的名单在本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举报、投诉的问题进行查证核实后,确定最终候选名单。

(三)公布。区司法局对“无讼社区”候选名单,按照有关标准复核审定后,印发通知予以公布。

各司法所按照评选标准,组织填写《第一批嘉定区“无讼社区”推荐审批表》(见附件),于2023年8月4日(周五)前将电子版(政务网)、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区司法局促进法治科,电话:39178712。

附件: 第一批嘉定区“无讼社区”推荐审批表

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

2023年7月28日 

附件

第一批嘉定区“无讼社区”推荐审批表

所 在 地

(区)   (镇、街道)

单位名称

  村(社区)

 

 

 

 

 

 

(500字

以内)

 


 

 

村(社区)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司法所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司法局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关于开展第一批嘉定区“无讼社区”创建推荐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