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B43020002022001 | 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生效日期: | 2022年01月07日 | 文 号: | 嘉司〔2022〕1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
嘉司〔2022〕1号嘉定区司法局关于2021年单位预算调整批转的通知
嘉定区司法局(本级):
根据嘉定区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上海市嘉定区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现将你单位2021年单位预算调整批转如下:
一、2021年单位支出调整为4,392.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4,392.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 -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为 - 万元;其他财政资金支出为 - 万元。
二、2021年调整预算执行要求
1、严格按照核准的单位预算,不折不扣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做好预算执行相关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2、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单位财务,按规定进行收支核算。
3、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按照核准的单位预算,做好执行相关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