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B43020002021017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生效日期: 2021年08月25日 文 号: 嘉司〔2021〕17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

嘉司〔2021〕17号

嘉定区司法局关于批转2020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1 浏览次数: 【字体:

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2020年度部门决算已收悉。依据《预算法》和《嘉定区区本级部门决算批复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嘉定区财政局审核,现批转如下:

一、核定你单位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02.57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502.5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核定你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合计1,502.57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50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5.96万元,项目支出296.6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请你单位自我局批转决算之日起15日内,向社会公开。

四、请你单位按照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规范财务会计核算,确保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附件:

1、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2、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

2021年8月11日



附件:嘉司17号 2020年部门决算批转下达法援中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