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B43020002021004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生效日期: 2021年03月02日 文 号: 嘉司〔2021〕4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

嘉司〔2021〕4号

关于印发《2021年嘉定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2021年嘉定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

                 202132

2021年嘉定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是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后法治中国、法治上海建设、法治嘉定建设深入推进的第一年,是本区法治建设的关键年,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意义重大。

2021年嘉定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市委依法治市委会议、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比学赶超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局部署要求,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更高站位、更高质量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保障服务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升嘉定法治建设整体水平,努力使法治成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为嘉定建设现代化新型城市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坚持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推进法治嘉定建设

(一)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

1.推动制定实施《中共嘉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责任部门:依法治区科。完成时间:3月)

2.筹备召开中共嘉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责任部门:依法治区科。完成时间:4月)

3.筹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责任部门:依法治区科、法制科、督察科、普法治理科。完成时间:8月)

4.筹备召开中共嘉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第三次会议。(责任部门:依法治区科。完成时间:4月)

5.加强区委依法治区办与区委依法治区委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三个协调小组之间的相互协同,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作用,强化依法治区工作合力。(责任部门:依法治区科、督察科、法制科、普法治理科。完成时间:7月)

6.确定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调研课题,形成一批高质量法治调研成果,着力推动调研成果有效转化运用。(责任部门:依法治区科。完成时间:9月)

7.开展法治建设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加强法治建设典型经验宣传推广。(责任部门:依法治区科。完成时间:10月)

8.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发布嘉定区法治为民办实事十大项目,加强项目推进实施,提升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实效。(责任单位:依法治区科。完成时间:11月)

9.健全区委依法治区委各协调小组联络员、成员单位联络员和街镇联络员工作联系制度,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干部培训班,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责任部门:依法治区科、法制科、普法治理科。完成时间:5月)

10.制定实施《法治嘉定建设规划(2021-2025年)》《嘉定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嘉定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统筹谋划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推动法治嘉定、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区级机关、街镇开展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选树一批法治建设示范典型。(责任部门:依法治区科、法制科、普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1月)

(二)全面加强法治督察力度

11.全面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督察问题整改,推动深化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责任部门:督察科。完成时间:11月)

12.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察。(责任部门:督察科。完成时间:8月)

13.持续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等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责任部门:督察科。完成时间:6月)

14.出台实施区级层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治督察工作的意见及配套工作制度。(责任部门:督察科。完成时间:4月)

(三)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15.推动制定实施《2021年嘉定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责任部门:法制科。完成时间:3月)

16.参加第二轮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责任部门:法制科、普法治理科、促进法治科、律公科。完成时间:11月)

17.推进区、街镇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对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单位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体系。(责任部门:法制科。完成时间:11月)

18.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监督。(责任部门:法制科。完成时间:11月)

19.落实民法典正式实施后相关工作,指导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将民法典中的相关法律规范纳入执法依据。(责任部门:法制科。完成时间:11月)

20.开展本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责任部门:法制科。完成时间:11月)

21.探索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地区行政执法联动工作。(责任部门:法制科。完成时间:11月)

22.推进完成本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建设,强化行政复议人员配备、办案场所、办案设备等保障工作。(责任部门:法制科、政治处、办公室。完成时间:11月)

23.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收案、审查、审批等各环节工作流程。(责任部门:法制科。完成时间:11月)

24.进一步提升本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办理质效。(责任部门:法制科。完成时间:11月)

25.推进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覆盖率和出庭应诉水平。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常态化开展。(责任部门:法制科。完成时间:11月)

(四)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6.深化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工作,加大市场主体反映突出的各类涉法问题的研究解决力度。(责任部门:依法治区科、律公科、公证处。完成时间:11月)

27.推进落实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责任部门:法制科。完成时间:11月)

28.推动组织律师参与社会治理实践,做好“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责任部门:律公科。完成时间:11月)

29.拓宽公证服务领域,积极拓展金融、知识产权、“三农”等领域公证业务。(责任部门:公证处。完成时间:11月)

二、坚持夯实法治根基,进一步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一)持续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

30.大力推进全区大调解工作,做好纠纷排查和信息汇集;加强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建设,推进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打造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完善各类调解之间引导告知、移交委托和信息反馈等衔接联动制度。(责任部门:促进法治科、相关部门、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11月)

31.健全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指导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率先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设立行政调解室、接待室。(责任部门:促进法治科、法制科。完成时间:7月)

32.建立完善商事调解组织、律师事务所等按照市场化方式提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服务体系。(责任部门:促进法治科、律公科。完成时间:11月)

33.推动将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调解员纳入专业技术管理范围,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责任部门:促进法治科、政治处。完成时间:11月)

(二)持续加强基层法治建设

34.协调、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督促基层召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其办公室会议。(责任部门:依法治区科、法制科、督察科、普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1月)

35.推进行政执法权事项下沉街镇,提高街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责任部门:法制科、促进法治科、政治处。完成时间:11月)

36.全面实施《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切实提升基 层法治水平的意见》,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强化司法所协助基层党委政府统筹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工作职能。(责任部门:促进法治科、普法治理科、法制科、政治处、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9月)

37.打造一批以宪法及民法典为宣传特色的基层法治宣传阵地;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居重点培育单位的软硬件升级工作进行整体优化。(责任部门:普法治理科、依法治区科、办公室、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11月)

38.适时召开全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现场会,扩大嘉定区服务乡村振兴法律专家团的队伍规模和服务内容;年内实现嘉定区各行政村和各社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全覆盖;创建命名第三批“嘉定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表彰2021年嘉定区“尊法光荣示范户”。(责任部门:普法治理科、依法治区科、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11月)

39.深化人民陪审员工作。(责任部门:促进法治科、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11月)

(三)持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40.推动制定实施《关于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施意见》,专题部署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责任部门:依法治区科。完成时间:4月)

4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组织举办嘉定区第八期“法治嘉定建设”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责任部门:依法治区科、普法治理科。完成时间:6月)

42.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讨实践活动,积极组织各类媒体通过专题报道、组织访谈、开设专栏等形式,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不断加深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核心要义的认识。(责任部门:依法治区科、普法治理科。完成时间:5月)

43.围绕建党100周年核心主题,深化“普法+党建”“普法+公益”模式,做强做实“公益普法工作室”。(责任部门:普法治理科、依法治区科、政治处。完成时间:11月)

44.实施2021年宪法及民法典学习宣传工程,组织策划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暨上海市第三十三届宪法宣传周嘉定区活动。(责任部门:普法治理科、办公室、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45.表彰“七五”普法工作先进;与区委宣传部共同制定全区“八五”普法工作规划,拟定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八五”普法工作的决议。(责任部门:普法治理科、办公室、政治处,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8月)

46.举办第一期“八五”普法工作培训班;制定“八五”普法讲师团宣讲计划,评选表彰区级优秀法治讲师,开展普法志愿者培训工作,加强各级新媒体普法人才队伍建设。(责任部门:普法治理科、办公室、政治处。完成时间:11月)

47.落实区级标准《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规范》,适时创建“市级标准”;召开“谁执法谁普法”联席会议、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发布2021年嘉定区区级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谁执法谁普法”创新案例。(责任部门:普法治理科、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10月)

48.抓住青少年“关键时期”,组织宪法及民法典视频学习、抖音展示、全区十八岁成人仪式等;全区各学校年内落实完成“三个全覆盖”工作要求。(责任部门:普法治理科、依法治区科、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11月)

49.完善嘉定法宝体验中心、宪法广场等区级主要法宣阵地的功能配置及内容更新。(责任部门:普法治理科、依法治区科、办公室。完成时间:11月)

50.继续深化《嘉定区重点普法目录公布制度》《嘉定区普法依法治理通知单工作制度》《嘉定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则》和三份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三项制度”的真正落地见效。(责任部门:普法治理科、依法治区科、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11月)

51.以“庆祝建党100周年”“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圆梦盛世 共享小康”等为主题,分主题、分领域、分层次继续开展“法治嘉定 美好家园”全区普法依法治理专项行动。(责任部门:普法治理科、依法治区科、办公室、政治处。完成时间:11月)

52.加强网络大V、知名自媒体、新媒体在普法中的运用,加大新媒体普法产品开发;创新实践嘉定“融普法”工作模式的融合发展;推进全区法宣主管部门与区融媒体中心的深度合作;推动法治宣传进影院。(责任部门:普法治理科、依法治区科、办公室。完成时间:11月)

53.以项目化方式,充分调动社会组织主办或承办普法依法治理服务项目;进一步扩大“嘉定法宝”普法依法治理新媒体联盟、社会组织合作联盟的队伍规模、工作内容、服务领域。(责任部门:普法治理科、依法治区科、办公室,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11月)

三、坚持保障服务民生,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供给

(一)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54.深入实施本市《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落实本区《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2021-2022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任务清单(2021-2022年)》。(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相关部门。完成时间11月)

55.全面落实和全力打响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等“上海法律服务”品牌的实施意见以及行动方案各项任务。(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促进法治科、律公科、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完成时间11月)

56.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在线办理率和全程网办率,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责任部门:办公室、律公科、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完成时间11月)

57.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窗口规范化建设,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宣传机制,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满意度。(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相关部门。完成时间11月)

58.探索在汽车新能港、嘉定氢能港等特色产业园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为区内产业发展大局提供法律服务保障。(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相关部门。完成时间11月)

59.推动落实《沪太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联盟合作协议书》,加强与昆山、太仓等地的工作交流与探讨,推进长三角公共法律服务协作工作。(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相关部门。完成时间11月)

(二)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

60.推动区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充分发挥律师工作联席会议的平台作用,进一步保障和规范律师执业。(责任部门:律公科。完成时间:11月)

61.全面落实支持本区律师“走出去”服务全方位对外开放大局等改革文件,加强涉外律师队伍建设,建好涉外律师人才库。(责任部门:律公科。完成时间:11月)

62.加强律师行业监督,进一步促进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依法依规执业。(责任部门:律公科。完成时间:11月)

63.深入开展司法人员与律师不当接触交往专项整治。(责任部门:律公科。完成时间:11月)

64.继续推进本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普遍建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落实《嘉定区公职律师管理办法》,促进公职律师作用发挥。(责任部门:律公科。完成时间:11月)

(三)深化公证行业改革创新

65.进一步探索开展在线电子证据保全保管、债权文书网上赋强、海外远程视频等公证新型服务。(责任部门:公证处。完成时间:11月)

66.进一步巩固加强老、弱、病、残绿色通道等相关便民政策。利用“智慧公证”平台,高效办证,简证便民,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责任部门:公证处。完成时间:11月)

67.进一步发挥公证团队的司法辅助职能,探索协助清点和管理查封、扣押财物、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等司法辅助新类型,发挥公证的司法效力。(责任部门:公证处。完成时间:11月)

68.开展公证队伍教育整顿,健全常态化自查机制,进一步规范公证处和公证员的执业行为。紧抓公证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储备,培养复合型人才,做好人才梯队建设。(责任部门:嘉定公证处。完成时间:11月)

69.开展结对共建、社区服务、爱心捐助等多元化的社会公益活动,努力打造公证公益服务品牌,树立良好的公证服务形象。(责任部门:公证处。完成时间:11月)

(四)加强司法鉴定机构监管

70.深入实施《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规范,继续推进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分类管理。(责任部门:律公科。完成时间:11月)

71.配合做好司法鉴定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司法鉴定质量管控。(责任部门:律公科。完成时间:11月)

72.探索引进本市大型、优质司法鉴定机构入驻公服中心,开展司法鉴定简易案件的受理业务,拓展服务广度和深度。(责任部门:律公科。完成时间:11月)

73.开展司法鉴定行业专项整治,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监督,进一步促进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依法依规执业。(责任部门:律公科。完成时间:11月)

(五)提升法律援助工作实效

74.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推进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并认真落实法律援助律师远程视频会见工作。(责任部门: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间:11月)

75.配合司法部、市法援中心案件评估模式开展本区法律援助质量评估工作,加强同行评估。(责任部门: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间:11月)

76.认真执行关于法律援助案件的公证、司法鉴定费用减免制度;配合市局、市法援中心探索法律援助受援人分担费用机制。(责任部门: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公科。完成时间:11月)

77.做好各类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发挥法律援助社会保障力,积极探索引入其他社会力量帮助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责任部门: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间:11月)

四、坚持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推进平安嘉定建设

(一)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实效

78.推动成立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健全完善统筹领导和议事协调机制。(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科、办公室、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11月)

79.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落实监狱、社区矫正机构协作共管机制的各项要求。(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科。完成时间:11月)

80.围绕上级下发的执法责任制建设年活动方案,抓好执法责任落实,提升执法能级。(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科、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11月)

81.推进教育帮扶一体化建设,落实分级矫正方案通用模板的应用,确保个别化矫正的精准实施,保证上报案例数量和质量。(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科、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11月)

82.深入全面开展“减假暂”清查工作,堵塞执法漏洞,严肃社区矫正刑事执行活动。(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科、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11月)

83.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数据监管,积极对接“雪亮工程”“206工程”“长三角社区矫正信息化协同数据标准及规范”,推动社区矫正中心率先通过司法部“智慧矫正中心”验收。(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科、办公室、促进法治科。完成时间:11月)

84.全面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和业务培训,围绕首席社区矫正官试点,不断提升本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科。完成时间:11月)

(二)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85.持续深化安置帮教“四项机制”,在帮教衔接、排摸走访、分类帮教、情况报告等环节进一步落实“精准”要求。理清安帮相关部门职责边界、加强部门联动、确保“四项机制”运行更加顺畅高效。(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科、帮教协会、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11月)

86.加强过渡性安置与就业基地建设,整合社会帮教系统,提高安置帮教人员效果。(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科、帮教协会、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11月)

(三)全面落实安全稳定措施

87.根据上级要求,研究制定安保工作方案。持续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隐患排查,完成全国两会、建党100周年、国庆、进博会等重要节点和时段安保任务,切实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科、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11月)

88.推进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监督指导。(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科、律公科。完成时间:11月)

89.全面落实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推进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化解攻坚。(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部门。完成时间:11月)

五、坚持政治统领,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级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90.全面落实“首学”制度,制订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责任部门:政治处。完成时间:11月)

91.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继续深化“四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推进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责任部门:政治处。完成时间:11月)

92.落实“三会一课”制度、“5+7”组织生活模式等,创新党建活动形式,开展党员先锋行动,引导党员勇做先锋、奋力担当。责任部门:政治处。完成时间:11月

93.加强“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加大对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指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责任部门:政治处。完成时间:11月)

94.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科室、基层司法所年度考核范畴。(责任部门:政治处。完成时间:11月)

(二)推进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建设

95.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完善与行业特点和政治属性相适应的党建工作机制,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责任部门:政治处、律公科。完成时间:11月

96.加强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建立健全支部书记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党建联络员和指导员的作用。(责任部门:政治处、律公科。完成时间:11月)

97.推动实现党建工作对区律师行业工作、人才的统领,以“党员律师工作室”为服务阵地,引导党员律师在法治宣传、社会治理、服务群众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责任部门:政治处、律公科。完成时间:11月)

98.加强司法鉴定行业党的建设,推进司法鉴定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责任部门:政治处、律公科。完成时间:11月)

(三)打造司法行政铁军

99.全面扎实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深入整治顽瘴痼疾,健全监督检查、问题发现、情况通报、线索报备、问题处置、警示教育等机制。(责任部门:政治处、办公室、督察科。完成时间:11月)

100.认真落实《奋进“十四五” 迎建党百年——嘉定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强化干部作风建设,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责任部门:政治处。完成时间:6月

101.修订完善局党委巡检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巡检工作。(责任部门:政治处。完成时间:11月)

102.强化对各部门、各单位关于《综合管理制度汇编》《工作规范、内部管理制度汇编》执行情况的督察。责任部门:政治处、办公室督察科促进法治科。完成时间:11月

103.推进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通过教育培训、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多种形式,提升年轻干部的政治能力、思想能力、业务能力。责任部门:政治处。完成时间:11月

104.健全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培训机制,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和专业化水平。责任部门:政治处。完成时间:11月

105.落实关心关爱制度,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做好老干部和工青妇相关工作。责任部门:政治处。完成时间:11月)

(四)加大宣传力度

106.开展向英雄模范和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宣传先进事迹,弘扬正能量,积极塑造优秀司法行政文化和职业精神。(责任部门:政治处。完成时间:11月)

107.加强党外律师“梦•享•嘉”阵地建设,宣传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鼓励党外人士为嘉定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责任部门:政治处。完成时间:11月)

108.配合市局深入开展上海司法行政“媒体大V基层行”特色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升嘉定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感染力和影响力。(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部门。完成时间:11月)

(五)加强工作保障

109.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政府服务效能。继续深化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推动“一网通办”改革从政务服务领域向公共服务领域拓展。(责任部门:办公室、法制科、普法治理科、社区矫正科、促进法治科、律公科、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完成时间:11月)

110.严格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增强保密意识,深化保密责任,严守保密纪律,规范保密管理,切实增强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实效。(责任部门:各单位、各部门、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11月)

111.全面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严格落实《嘉定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落实财政预审,加强内部控制监督。(责任部门:各科室、法律援助中心。时间:11月)

112.加强信息化建设,主动与区“一网统管”对接,有效发挥信息化增效作用。不断推进司法行政“信创”工程建设,落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进一步加强网络和数据信息安全保护。(责任部门:各单位、各部门、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11月)

113.全面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整改,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整改工作机制。(责任部门:办公室、政治处、相关部门。完成时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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