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B43020002019046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生效日期: | 2019年11月12日 | 文 号: | 嘉司〔2019〕46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
嘉司〔2019〕46号关于印发《嘉定区司法局2019年重点工作督察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司法所,区法律援助中心、嘉定公证处:
现将《嘉定区司法局2019年重点工作督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
2019年9月2日
嘉定区司法局2019年重点工作督察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年初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推动司法行政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补齐短板、提档升级,根据《嘉定区司法局关于加强重点工作督察的意见》,决定对全区基层司法所开展司法行政重点工作督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督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司法行政体制改革要求及市、区年度司法行政重点工作,深入开展督察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我局重大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执行,重点工作任务得到高效高质完成,促进勤政廉政建设,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及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提供强有力的纪律和监督保障。
二、督察重点内容
(一)市、区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落实刑满释放人员日常帮教措施,重点重要、必控人员稳控方案执行情况;“国庆”、“进博会”等安保重点时段、重要时期应急处置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
(三)推进宪法学习深化工程;加强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普法;强化阵地建设,推动法治宣传文化传播;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情况;加强社会化普法工作的情况;
(四)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机制和重大矛盾纠纷信息即时急报工作机制,处置突发性、紧急性、易激化事件的情况;
(五)探索推进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
(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街镇综合法律服务窗口建设、村居法律顾问落实情况。
三、督察方式和步骤
(一)成立督察工作组
本次重点工作督察与党委巡检同步进行,由局领导与相关科室人员组成,分组情况详见附件。
(二)督察时间
2019年9月中旬至9月底,具体时间由各督察工作组与被督察司法所商定。
(三)督察方式
1、司法所自查:对照督察主要内容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和问题整改清单。
2、查阅资料:司法所对照督察内容准备相关台账资料,供督察组查阅。
3、个别访谈:访谈对象为街镇分管领导,纪检、综治、财政等部门负责人,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部分基层村居委干部等。
四、督察结果运用
督察工作以各督察工作组为考核主体,考核结果报督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定期予以通报。督察结果作为基层司法所年度考核、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应着眼于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大局,从提高执政能力、执行能力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常态下司法行政督察工作对于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的重要意义,自觉增强做好督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坚持四项原则。一是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围绕区司法局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开展督察工作,做到令行禁止,坚决维护局党政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坚持服务群众原则,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抓好督察工作。三是坚持科学管理原则,做好督察工作的统一协调。四是坚持廉洁自律准则,保守工作秘密。
(三)坚持实事求是。对督察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解决方案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