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B43010002022004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生效日期: | 2023年02月20日 | 文 号: | 嘉司委〔2023〕4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人事任免 |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委员会
嘉司委〔2023〕4号关于高碧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司法所,区法律援助中心、嘉定公证处:
高碧瑜、卢昊磊、王家灵、李涛、李维聪、李宇六名同志试用期至2022年1月已满,经考核,决定:
高碧瑜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律师公证工作科科长;
卢昊磊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叶城司法所所长;
王家灵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依法治区科副科长;
李涛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教育帮扶科副科长;
李维聪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行政复议科副科长;
李宇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行政复议科副科长。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委员会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