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B43010002022099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生效日期: | 2022年01月24日 | 文 号: | 嘉司委〔2022〕4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人事任免 |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委员会
嘉司委〔2022〕4号关于张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司法所,区法律援助中心、嘉定公证处: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张艳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行政应诉科科长;
卢昊磊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职务;
高碧瑜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律师公证工作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律师公证工作科副科长职务;
武晓慧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受理科副科长,免去其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法制科副科长职务;
王家灵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依法治区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依法治区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宇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政治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政治处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涛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教育帮扶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教育帮扶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维聪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行政复议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法制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委员会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