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B43010002020042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生效日期: | 2020年11月06日 | 文 号: | 嘉司委〔2020〕42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人事任免 |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委员会
嘉司委〔2020〕42号关于杨晓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司法所,区法律援助中心、嘉定公证处: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杨晓娣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巧皊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政治处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政治处副主任职务;
张艳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法制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法制科副科长职务;
房金海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真新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真新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陆鸣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华亭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华亭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黄晓萍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市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仇建良同志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政治处主任职务;
免去王静敏同志上海市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委员会
2020年11月6日
嘉司委〔2020〕42号关于杨晓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