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0000035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 发文日期: | 2025年12月08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 关键词: | |||
公告
沈宏亮:
本机关作出沪嘉府复字(2025)第1237、1239、1240、1241、1242、1243、1244、1245、1246、146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多次向你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时留存地址和身份证地址邮寄送达,均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详见附件),上述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