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000035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5年12月08日 主题分类: 政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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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12-08 浏览次数: 【字体:

沈宏亮:

本机关作出沪嘉府复字(2025)第1237、1239、1240、1241、1242、1243、1244、1245、1246、146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多次向你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时留存地址和身份证地址邮寄送达,均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详见附件),上述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行政复议决定书.pdf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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