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000011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3月24日 主题分类: 政务公告
关键词:

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4 浏览次数: 【字体:

李小波:

本机关于2025年2月24日作出沪嘉府复字(2024)第176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多次向你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时留存地址和身份证地址邮寄送达,均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详见附件),上述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沪嘉府复字(2024)第176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pdf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