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4-00000032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4年12月31日 主题分类: 政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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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2-3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24年4月8日至6月21日对区司法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8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

局党委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区委主要领导在听取本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各项整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局党委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建立起“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责任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党委书记、局长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落实、整体推动,主持召开党委会,听取各分管领域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牵头处理整改难点问题,指导各部门加大整改力度。同时主动认领具体问题,紧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监管职能、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等问题,以上率下抓落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程参与整改方案制定,主动认领自身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常态开展调研指导,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三)坚持对标对表,确保整改实效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形成《嘉定区司法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方案》及巡察整改“三清单”,制定整改举措,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协办部门及整改时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进一步查找差距、深化整改。每两周汇总统计各责任部门上报的巡察整改最新推进情况,报巡察整改领导小组逐条研究,将意见及时反馈责任部门,推动形成“再监督、再发现、再整改、再巩固”的工作闭环,确保巡察整改问题限时办结、按期销号。

二、坚持真改实改,确保整改任务逐条逐项取得实效

(一)履职履责还不到位,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不够有力方面的整改

1.针对牵头抓总的力度不够大的问题

一是对相关委办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开展新上岗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证考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抽查考试;协调督促各单位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期如实填报决策事项推进表。

二是梳理被纠错案件较多的单位,沟通案件中发现的执法问题,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加强指导,规范行政执法。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以个案审查和类案监督相结合,提出工作建议。加大案中调解力度,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三是联合区律工委开展涉外法律业务培训,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律所积极参与涉外法律事务,2024年7月,上海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在香港设立办事机构。

2.针对对基层司法所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班子成员进一步深化调查研究意识,多次赴基层单位开展调研指导。班子成员积极参与“一网通办”线下帮办,赴律师行政审批、公证、法律援助窗口,全程陪同申请人办理帮办事项,促进政务服务提速。

二是下发对基层司法所的考评标准,对各司法所加分与扣分情况进行一一梳理,提交局党委研究。考评工作完成后,公开考核加扣分情况,便于司法所之间横向比较寻找差距、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同时,结合专项督察,对南翔、马陆、徐行、江桥开展了实地调研。

三是通过人员调配、鼓励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举措,提高司法所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比重。组织各街镇司法所所长、法制审核人员以及综合行政执法队法制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实地检查部分街镇行政执法案卷,并对案件法制审核情况予以检查指导。

3.针对调解工作存在明显短板的问题

一是与矛盾纠纷化解任务较重的部门签订合作意见备忘录,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强化信息共享与应用。下发《关于在全区推行“三所联动 驻链我嘉”工作的通知》,以项目化的形式推进矛盾纠纷的化解。

二是在行政复议受理环节加大调解力度,做到应调尽调。加强与相关部门案前调解沟通频次,每周交递案前调解案件。每两周梳理一次案前调解案件数据,及时总结梳理并研判下一阶段提高措施。

4.针对法律援助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开展分类培训,并将律师参与培训情况作为调整法律援助律师库成员律师的依据之一。

二是整理汇总法律援助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常见的质量问题并作出工作提示。严格法律援助案卷材料检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5.针对专项工作落实还有短板弱项的问题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嘉定区司法局新闻发言人制度》,健全新闻发言人队伍。

二是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对任职年限较长的正科职干部进行轮岗交流与备案。规范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提高干部选任工作质量。

(二)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不够有力,监督监管存在缺失方面的整改

1.针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责任项目履责情况汇报。党委会听取基层党支部责任项目执行情况汇报。制定《嘉定区司法局党委2024年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将责任项目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是制定《履责约谈工作提示》,细化约谈内容,明确针对性内容比重,确保约谈实效。

三是加强与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等单位的沟通,采取走访调研、实地检查、暗访等形式查找问题线索。加强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的日常监管,依托“双随机 一公开”等手段查找违法违规问题,对本区律师开展行政检查,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机构执业行为。

四是对法宣产品制作情况进行梳理,严格贯彻落实上级精神,进一步规范法宣产品制作。

2.针对干部队伍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的问题

一是通过实地走访,对各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进行抽查,进一步明确帮教责任人职责,确保帮教工作的连续性和针对性。召开安置帮教工作业务培训会,加强专职干部和社工的职业道德和法治意识。

二是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切实加强和改进公证队伍的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公证处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和警示教育,组织开展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保障公证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是修订《嘉定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规定》,加强宣传教育,确保监管到位。制作新版因私出国(境)证件登记管理台账,完善登记程序。

3.针对对个别基层单位的监管存在盲区的问题

一是指导基层单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相关工作要求。对基层单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指导,查阅班子会、处务会记录,督促基层单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相关要求。

二是指导基层单位对巡察指出的财务相关问题即知即改。对基层单位开展财务检查,查看发票报销流程、系统数据等,加强对基层单位财务监管。

4.针对内控制度建设不健全的问题

一是加强合同管理,对历年签订的合同做好收集整理并制作台账。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嘉定区司法局合同管理办法》《嘉定区司法局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嘉定区司法局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二是修订局“三重一大”制度,将大额资金标准按照实际情况作了调整,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工作。

三是重新设计法宣产品领用登记表,并做好法宣产品分类别领用登记。

四是明确局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责任人,规范填报维修保养费等相关费用数据。指导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五是规范公务活动差旅费报销流程和要求。对培训费明细进行核对梳理,并下发《嘉定区司法局培训费管理工作提示》,进一步规范培训费报销。

(三)贯彻司法为民理念不够,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方面的整改

1.针对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指导窗口单位制定窗口投诉处理规则,不定期抽查窗口服务质量。指导相关单位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窗口服务水平。

二是指导基层单位制定上门服务细则,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服务能力。

三是督促各街镇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信息进行维护更新,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小组,前往各街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实地检查。加强对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督促指导,推动服务质量提质增效。

2.针对工作作风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下发《关于撰写司法行政调研报告的工作提示》,明确总体要求、调研工作安排等内容,汇总收集各部门调研报告。深化班子成员责任意识,提高调研报告质量。

二是更新全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信息,并向各街镇下发新版《嘉定区公共法律服务指南》折页。

三是对考核指标进行统筹,切实落实市局对区局的考核精神要求。成立调解工作指导组,对相关工作进行分析指导和沟通。

四是落实工作材料审核责任,明确科室负责人为材料审核第一责任人,确保材料准确无误。

3.针对部分工作重部署轻落实的问题

一是立足新要求,开展制度自查梳理,通过废止、修订、新建等,使制度更加贴合工作实际,不断提升规范化建设成效。

二是加强与立项实施单位的日常沟通联系,督促项目推进。召集全区今年重点推进的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单位开展中期交流,强化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过程管理、信息宣传,并形成推进项目的长效机制。

三是召开区级主题法治观察会和法治观察工作会议,并开展2024年度嘉定区基层法治观察优秀典型选树工作。通过定期召开法治观察工作会议等方式,不断健全基层法治观察工作指导机制,持续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调动法治观察员的积极性,征集更多优秀法治观察建议。

(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对基层党组织监督指导不够方面的整改

1.针对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召开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和思想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有针对性整改措施。按照要求做好年度民主生活会各项工作。

二是举办局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对规范组织生活进行培训。通过下发工作提示、派员列席等举措,组织好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规范化水平。

2.针对对基层支部党建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党支部换届选举材料的审核把关。对即将换届选举的支部,提前下发工作提示,加强跟踪指导和监督。

二是对党员发展全程记实材料开展自查,对发展党员程序等内容进行培训。

三是加强教育引导,督促党支部认真执行年度“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学习教育计划。就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队伍建设等任务开展中期调度,并更新维护信息化系统信息。认真开展“三型”党支部定级晋位工作。

四是组织律师参与全国青年党员律师培训,开展座谈交流、实地走访等,推动“党建”带“所建”。组织律师行业党建联络员、律所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参加党务培训,提高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质效。

3.针对对基层支部监督指导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对设置不规范的支部进行拆分、调整。及时掌握联合党支部动态,加强监督指导力度。

二是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加强党费收缴管理。

三是加强对各类材料的审核把关,及时纠正材料缺失、质量不高等问题。

(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成果运用成效不明显方面的整改

1.针对律师行业党建联络员作用发挥仍不够的问题

严格执行《嘉定区律师行业党建联络员制度》,切实发挥党建联络员作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暨“我轮值 我参与”主题党日活动,通过机关支部与律所支部结对共建,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2.针对新媒体宣传阵地规范管理仍不严格的问题

对全局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区局、司法所确认的已停用账号进行注销,确保无遗漏。

据统计,截止目前,巡察反馈的47项问题已经整改有43项。提出整改措施115条,已经完成109条。已新建制度6项,修订完善2项。

三、着眼常态长效,扎实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通过集中整改期间的有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局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巡视巡察要求,把“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效结合起来,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一)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整改任务件件落实

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进一步加强成果运用;对取得阶段性成果和列入基本完成整改的事项,逐项明确时间表,建立常态化推进和跟踪机制,加强定期督办,确保巡察整改任务全部落实到位。同时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相关制度落实有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注重建章立制,深化完善长效机制

坚持综合施策,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切实抓好“举一反三”,加快建立健全党建、财务、内部管理等制度。同时梳理现有制度,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继续贯彻执行,与当前发展需要有冲突的,及时修订完善,做到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三)加强转化运用,确保整改成果常态长效

自觉把巡察反馈意见和举一反三的问题纳入“问题清单”,将“问题清单”当作“改革清单”,实现从“解决一件事”到“解决一类事”,解决好制约嘉定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的裉节难题和体制机制障碍。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把巡察整改与日常党建和法治工作结合起来,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综合治理能力结合起来,推动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推进党建与法治建设融合发展,为嘉定建设现代化新型城市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21-39178748

电子邮箱:jdqsfj@jiading.gov.cn

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塔城东路400号1号楼407室

(信封上注明“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邮政编码:20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