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0000028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4年11月20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关键词: |
公告
曾素平:
本机关于2024年8月16日作出沪嘉府复字(2024)第61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多次向你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时留存地址和身份证地址邮寄送达,均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详见附件),上述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沪嘉府复字(2024)第61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