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00018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2年06月01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关键词: |
嘉定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恢复现场接待服务的公告
根据本区疫情防控及政务服务窗口有序开放的工作要求,嘉定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嘉定区嘉定镇街道金沙路85号)自2022年6月1日起恢复现场接待服务,倡导“线上办”“预约办”,确有行政审批、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及公证办理等现场办事需求的市民,请至少提前一天预约现场办理时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预约方式
(一)电话预约
法律援助:021-59918148(工作日、周六8:30-16:00)
公证办理:021-59529480(工作日、周六8:30-16:00)
法律咨询:021-59918148(工作日、周六8:30-16:00)
人民调解:021-59928683(工作日8:30-16:00)
司法鉴定咨询:021-39178717(工作日8:30-16:00)
(二)网上预约
1.行政审批、法律援助:可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网址:https://zwdt.sh.gov.cn)网上途径申请,网上预审通过后由工作人员致电进行现场审核预约。
2.公证办理:可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网址:https://zwdt.sh.gov.cn)网上途径进行预约。
二、现场接待
市民通过电话、网上预约的,请按预约时间前往现场办理。有预约优先办理,未预约直接来现场的根据实际情况(视人数情况)办理,或进行现场预约。现场接待时间如下:
1.法律援助、公证办理、法律咨询:工作日8:30-17:30(16:30停止取号);周六8:30-17:00(16:00停止取号)。
2.行政审批、人民调解:工作日8:30-17:30。
3.司法鉴定咨询:每周二、四上午9:00-11:00。
三、防疫要求
1.所有进入大厅办事的人员需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绿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过“数字哨兵”或“场所码”扫码检测;接受体温测量,体温在37.3℃以下。无智能手机的办事人员应带好身份证。对于随申码异样、测温异常等情况,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落实好现场疫情防控措施。
2.办事人员做好个人自我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按照要求保持2米以上间隔,隔座就坐、即办即走,不扎堆,不聚集。人流较多时,听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和安排,自觉维护场所疫情防控管理秩序。
3.办事人员请及时关注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严格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我们将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防控措施,为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