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2-00016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31日 主题分类: 政务公告
关键词: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3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本市和嘉定区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区政府行政复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区政府行政复议预约接待申请工作。即日起,区政府行政复议预约接待申请暂时关闭,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倡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邮递方式申请行政复议,通过电话联系咨询行政复议事宜。邮寄地址:塔城东路400号行政复议局收,咨询电话:021-69982153。

    二、根据法律规定延长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申请人如因疫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或治疗、隔离,或在受疫情影响封控区域等事由,无法及时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的规定。

    三、疫情防控期间,暂停阅卷、案件调查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受理、审查工作中有关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规定执行。

    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其他不明事宜,可电话联系咨询。

本公告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嘉定区行政复议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