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051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15日 主题分类: 政务公告
关键词:

公 告

发布时间:2021-12-15 浏览次数: 【字体:

郑高强:

本机关于2021年10月26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嘉府复字(2021)第267号),多次向你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时留存地址和身份证地址邮寄送达,均因迁移新地址不明和原地址查无此人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详见附件),上述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嘉府复字(2021)第26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