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00034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0年09月24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关键词: |
公 告
贾友宝:
本机关于2020年9月7日收到你要求确认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为违法以及要求撤销其作出的投诉举报行为两个行政复议申请。因你不愿提供邮寄送达地址且本机关向你身份证地址邮寄因迁移新地址不明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申请补正通知书》(嘉府复字(2020)第170号、嘉府复字(2020)第171号)(详见附件),上述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4日
附件1:《行政复议申请补正通知书》(嘉府复字(2020)第170号).pdf
附件2:《行政复议申请补正通知书》(嘉府复字(2020)第17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