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00022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0年05月28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关键词: |
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关于恢复行政复议申请现场接待的公告
根据疫情形势变化,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6月1日起,恢复行政复议申请现场接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接待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塔城东路和政路路口向北约50米。
二、相关人员需按相关防疫要求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等防控管理,体温异常的,务请先行就诊;如有身体不适,请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如隐瞒病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为避免人员聚集、扎堆,降低疫情防控风险,相关人员如需前往接待场所,请通过电话预约的方式先行预约,联系电话: 69982153。
四、鼓励通过邮寄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书应载明申请人联系方式和邮寄地址等(申请格式及需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行政复议申请请通过挂号信或EMS邮寄,邮寄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塔城东路400号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联系(咨询)电话:69982153;邮编201800;邮寄信封上请注明“行政复议”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