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9-00022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19年11月02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关键词: |
关于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承办机构地址变更的公告
自2019年12月1日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1.当面申请的,接待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塔城东路和政路路口向北约50米。
2.邮寄申请的,相关申请材料统一寄送至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邮寄方式:邮政挂号信、邮政快递EMS。
收件人: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法制科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塔城东路400号,邮编:201800
电 话:021-69982153
信封或快递上请注明“行政复议”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