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9-00015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19年03月06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关键词: |
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本机关定于2019年3月15日上午9时在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85号人民调解中心大楼310室,就上海永松健律师事务所律师孙红霞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违法行为拟作出停止执业五个月、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00元一案,举行公开听证。
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明于听证会举行日前到本机关办理有关参加听证手续。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未经听证机构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联系人:张艳,联系电话:39178716,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塔城东路400号。
特此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