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B43030002018019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18年11月13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关键词: |
关于开展2018年嘉定区 “尊法光荣示范户”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文明办、法宣办、妇联:
2018年是实施“七五”普法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营造时时尊法、办事依法、家家讲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今年继续开展嘉定区“尊法光荣示范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深入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发挥“尊法光荣示范户”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激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情,为建设“科技嘉定、汽车嘉定、教化嘉定、健康嘉定、美丽嘉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二、评选原则
(一)公开择优原则。评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符合标准且有着突出业绩的住户。
(二)一票否决原则。近年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活动:①家庭成员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②家庭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③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持有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在本区连续居住三年以上的住户,家庭成员年龄、职业不限。
(二)推荐名额:共评选30户,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标准
(一)自觉尊法
1、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
2、家庭成员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积极学法
3、家庭成员自觉通过观看法治节目、阅读法律书籍、关注法治新媒体、参加法治培训等方式,积极学习各类法律法规。
4、家庭成员中有法律明白人,掌握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能起到法律政策宣传员、邻里纠纷调解员、法治活动组织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创建监督员的作用。
(三)带头守法
5、带头遵纪守法,无破坏生态环境、违章搭建、群租、破坏公共设施、乱占、抢占、超占宅基地或耕地等行为。
6、严格遵守村规民约,说话公道,办事公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崇尚科学,带头抵制邪教和非法组织活动;依法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做文明网民。
(四)示范用法
7、家庭成员能够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不无理取闹,不越级上访,不参与集体上访;能够积极引导村(居)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8、具有尊法重德的良好家风,家庭成员积极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热心公益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身边群众认可度高,遵守文明规范,对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有榜样示范作用。
五、评选方式
(一)评选推荐:评选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推荐。各街镇文明办、法宣办、妇联负责推荐,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深入实地认真考察。
(二)材料报送:按照分配名额,填写申报审批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由各街镇法宣办于11月22日(周四)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区“尊法光荣示范户”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法宣科)。
(三)材料公示:申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评审、认真把关、公正推荐。申报名单将在嘉定文明、嘉定女性、嘉定法宝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审核表彰:推荐、公示、审核工作完成后,进行2018年嘉定区“尊法光荣示范户”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六、组织领导
区级层面成立嘉定区“尊法光荣示范户”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法宣科,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督查。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部署,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开展创建和申报工作,确保评选质量;要把创建工作与“法律进家庭”、“平安家庭”、“最美家庭”活动结合起来,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将分别纳入基层文明创建工作、法宣工作和平安家庭考核中。
联系人:范佳珈、陈红,联系电话:39178719
附件:1、2018年嘉定区“尊法光荣示范户”申报名额分配表;
2、2018年嘉定区“尊法光荣示范户”申报审批表。
上海市嘉定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嘉定区妇女联合会
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 上海市嘉定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嘉定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 11月11日
附件1:
2018年嘉定区“尊法光荣示范户”申报名额分配表
镇、街道办事处 | 数 额 |
安亭镇 | 3 |
嘉定新城(马陆镇) | 3 |
南翔镇 | 3 |
江桥镇 | 3 |
徐行镇 | 2 |
外冈镇 | 2 |
华亭镇 | 2 |
嘉定镇街道 | 3 |
新成路街道 | 2 |
真新街道 | 2 |
嘉定工业区 | 3 |
菊园新区 | 2 |
合计 | 30 |
附件2:
2018年嘉定区“尊法光荣示范户”申报审批表
所属镇(街道): 村(居)委:
家庭地址: 邮 编: 电 话:
户主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文化 程度 | 工作单位 | 职务 | 党派 | 与户主 关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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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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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法 学法 守法 用法 主要 事迹(8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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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文明办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镇(街道)妇联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镇(街道)法宣办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法宣办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盖好章后请各街镇法宣办于2018年11月22日前交区“尊法光荣示范户”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法宣科)。